课程介绍:

2022年3月5日,李克强总理在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明确提出“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”。3月24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制发《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》(2022年第15号),课程围绕小规模纳税人最新免税政策、优惠要点与误区、发票开具和申报实务、注意事项与风险防范、疑难问题解析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讲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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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资介绍:

牛戈

税务师、律师,20年财税工作经历,实践工作经验丰富,通过司法资格考试,全省税收征管能手,税收和法律功底深厚。专业财税培训十多年,多家培训机构特聘讲师,为多地税务机关干部职工培训授课。《中国税务报》特约撰稿人,在《中国财政》、《中国税务报》、《中国税务》杂志、《中国会计报》、《注册税务师》、《税收征纳》等报刊媒体发表文章200余篇。出版财税法律业务书籍多本。

授课特点:

内容充实、结合实务、讲解细致